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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公播版商業電影類視聽資料外借規則

107年12月6日 107學年度第1學期 12月份圖書館館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本校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保障館內讀者權益,並兼顧校內單位(社團)非營利活動之需求,特訂定公播版商業電影類視聽資料
           外借規則(以下簡稱本規則)。
第二條 本規則所稱公播版商業電影類視聽資料,係指本館年度專款購置專供二樓討論小間暨視聽區播映之資料。
第三條 本校各單位(社團)至少須於活動三日(工作日)前提出申請,並指派申請人填具申請表送交本館;經本館同意後,通知申請人到館
            辦理借閱手續。
第四條 借閱時,由申請人持教職員工生證至本館二樓討論小間暨視聽區服務櫃台領取資料,再至一樓借還書櫃台辦理外借手續。
第五條 外借資料每次以一件為限,使用(活動)當日始可外借,最遲於使用(活動)後隔日應即歸還,不得續借。惟為維護館內讀者之權益
           ,新到館資料,一個月內不得外借,本館並得保留是否外借之權利。
            為保障讀者來館觀賞公播版商業電影類視聽資料的權益,同一件視聽資料,一個月內至多外借二次;任一時段的總外借量以年度「公播版商業電影類視聽資料」採購量之百分之十(即三件)為上限。
第六條 資料應歸還至本館一樓借還書櫃台,如有逾期、遺失或損壞,依「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圖書館逾期罰款及遺失賠償規則」辦理。
第七條 各單位(社團)舉辦之活動不得為營利目的,公開放映所借資料之地點應限於本校校園內,活動對象為本校教職員工生,且活動人數
           應為200人以下。
第八條 使用資料應確實遵守著作權法之規定,嚴禁拷貝、剪輯、重製及其他觸犯該法規定之事宜,如有違法規定,由申請人自行承擔法律責
           任。
第九條 本規則未盡之處,悉依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條 本規則經圖書館館務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