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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飲料攜帶入館食用管理辦法

106年4月12日105學年度第2學期 4月份圖書館館務會議通過
107年01月30日106學年度第1學期1月份圖書館館務會議修正通過第三條第(三)、(四)款

第一條 為提供入館讀者舒適及便利的閱覽及研習環境,並為兼顧保護及保存本校圖書館館藏資源、設備、與陳設品的必要性,茲依據本館閱覽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一款及本館參考室管理辦法第三條之規定,特訂定「本校圖書館食物及飲料攜帶入館食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所有入館讀者對於「食物及飲料攜帶入館食用」事宜,需遵守四大守則:
一、 體諒其他使用圖書館的讀者。
二、 尊重圖書館館藏、設備及陳設品。
三、 對攜帶入館的食物及飲料負責。
四、 如遇重大飲料外溢、意外、及損害時,立刻向圖書館工作人員報告。

第三條  為創造愉悅的圖書館閱覽及研習環境,所有入館讀者應恪遵本館「食物及飲料攜帶入館食用」之指導方針如下:

(一) 「小零食類」的食物可攜帶入館食用;但「餐點類」、油膩食物、及有異味、食後造成環境髒亂、食用時產生嘈雜聲音、或有濃郁香味的食物,致干擾他人使用圖書館者,則嚴禁攜帶入館。

可攜帶的「小零食類」,茲舉例如下:販賣機販售的小零食(不油膩、無異味、不造成環境髒亂、食用時不產生嘈雜聲音、或無濃郁香味者)、糖果、優格、甜餅干、鹹餅干、堅果、健康零嘴(granola bars)、及水果(乾燥)等。

嚴禁攜帶的食物,茲舉例如下:熱/冷餐點、沙拉、三明治、湯、披薩、外送食物、麵製食品、黏稠或異味食物、漢堡、熱狗、薯條、雞翅、冰淇淋、洋芋片、臭豆腐、及鹽酥雞等。

若讀者食用的食物對他人造成干擾時,本館工作人員可保留「請讀者停止食用或離開圖書館」的權利。

(二) 非酒精性的飲料,盛裝在有蓋子、使飲料不會溢出且牢固而被認可之容器者(簡稱「加蓋飲料」),可攜帶入館食用。

被認可的容器,茲舉例如下:有安全杯蓋的防外溢馬克杯(具可關閉的飲用孔)、運動瓶(具可關閉的飲用嘴)、有瓶蓋的塑膠水瓶等。

不被接受的容器,茲舉例如下:開口式杯子或馬克杯、鋁罐、玻璃瓶、紙或發泡塑膠杯(無杯蓋者)。

為鼓勵讀者對環境友善,以減少不必要的垃圾,請少使用紙或發泡塑膠杯(有杯蓋者)。

(三) 「小零食類」食物僅限定在本館前棟二樓的閱覽室外的空間,包括沙發區,及「視聽區與討論小間」(前棟二樓)食用。其餘本館各區, 均嚴禁食用。

(四) 「加蓋飲料」可允許在本館前棟一樓、二樓及三樓的空間,包括一樓前棟參考室、二樓前棟閱覽室內及室外、二樓前棟「視聽區與討論小間」、及三樓前棟期刊室(暨研習閱覽室),飲用。

在三樓前棟期刊室的書庫區瀏覽或取用圖書或期刊時,則不允許飲用「加蓋飲料」。

(五)  食物或飲料均不得在本館後棟一樓至八樓各書庫區、地下室、或張貼”嚴禁飲食
(No Food or Drink)”的告示區食用。

(六) 食物不可在鄰近本館之電腦終端機或其他設備食用。在這些區域可享用飲料,
但需特別注意飲料勿溢出污染設備。

(七)  食物不可在本館公共服務櫃臺食用。

(八) 館內嚴禁飲用酒精性的飲料。

(九) 食物殘餘物、飲料容器、及食物包裝材,當食用完畢後,必須從沙發區、閱覽區(室)、及期刊室移開,並及時丢置於垃圾桶或回收桶內。

若需處理殘餘飲料,可將飲料先倒入洗手間的水槽,再將容器進行回收或丢置作業。

沙發區、閱覽區(室)、及期刊室,必須保持清潔。若有飲料溢出情事發生,需告知圖書館工作人員處理。

由於食物殘餘物或碎屑會吸引害蟲,造成對本館館藏的破壞;讀者離開圖書館時,若發現圖書館未放置垃圾桶或回收桶,應將食物殘餘物或碎屑一併帶離圖書館。

(十)  無人看管的食物及飲料且放置在公共區域者,將會被本館工作人員沒收或丢棄。

(十一) 不遵守以上這些指導方針的讀者,將會被提醒本辦法;若讀者仍不願遵守規定,將會被要求移至本館其他適當區域飲食或離開圖書館。

(十二) 以上這些指導方針的疑義解釋,由本館工作人員裁決之。

第四條  本辦法應至少每年檢討一次,以確保本館館藏及其他資源未受「食物及飲料攜帶入館食用」的影響。若本辦法無法有效保護本館館藏,本辦法將適時修正。

第五條 本辦法經圖書館館務會議通過後,於106年5月1日起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