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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Libr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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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書香獎勵閱讀計畫實施要點

97年2月15日第457次行政會議決議辦理
101年11月14日101學年度第1次圖書館委員會議訂定
102年4月24日101學年度第2次圖書館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102年11月28日 102學年度第1次圖書館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103年5月8日 102學年度第2次圖書館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105年12月21日 105學年度第1次臨時圖書館委員會議修正通過第六、八、九、十二條
109年11月10日109學年度第1次圖書館委員會議修正通過第十、十二條
 

一、 本校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鼓勵學生培養閱讀與寫作風氣,進而建立書香社會,訂定書香獎勵閱讀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經本校第457次行政會議決議辦理之。本計畫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係依據本館參考室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訂定之。


二、 本計畫參加對象限本校在學學生,在學期間每人每年得提出多次申請案。


三、 申請人須至本計畫網站,以姓名、身分證字號等資料登入「我的閱讀計畫」,選填十冊閱讀書目後提出申請,並列印閱讀計畫申請表,親自簽名後送交本館進行書目審核。


四、 閱讀書目可由本館推薦書目中挑選,推薦書目得視情況由館方增刪,如欲閱讀之書目未收錄於推薦書目內,申請人亦可自行填列ISBN、書名、作者等自擬書目資料備查,唯自擬書目之佔比不得超過三成。自擬書目之妥適性,將委由申請人所屬系所圖書委員判定。經核可之申請,始能正式立案,並取得計畫案號。


五、 申請人提出之閱讀書目,須依本館提供之電子檔格式逐冊撰寫心得報告,每冊字數應逾五百字。心得報告之撰寫須遵照著作權法之規定。


六、 本計畫依申請人的完成程度,分為「結案」及「局部完成」兩部份:
(一)本計畫申請案之十冊書籍心得報告經審查並符合前條格式,且申請人已下載電子檔案上網授權書,親筆簽名送交本館者,即為「結案」。
(二)自本計畫申請案十冊閱讀書目中,當月若已完成單冊或單冊以上書籍之心得報告,經審查並符合前條格式,且申請人完成下載閱讀心得授權書,親筆簽名送交本館者,即為「局部完成」。

為鼓勵申請人完成本計畫申請案之十冊書籍閱讀,凡「局部完成」本計畫申請案者,即可參加本館所舉辦之「每月閱新書,每月可抽獎」活動。

活動及抽獎辦法,由本館另訂之。


七、 凡結案之申請案,除其心得報告將上傳本計畫網站外,另由本館頒發禮券三百元,以茲鼓勵。


八、 凡於年度內核予結案者均可參加本館舉辦之「我的閱讀計畫,達陣成功」年度抽獎活動,本館將於次年元月進行公開抽獎,由頭獎開始抽至普獎,同一人獲獎滿八千元時,即不再參與後續獎項抽獎,獲獎名單於抽獎後即日公告於本館網頁。


九、 「我的閱讀計畫,達陣成功」年度抽獎獎項為頭獎禮券五千元乙名、貳獎禮券三千元二名、參獎禮券一千五百元三名、普獎禮券五百元若干名。普獎之額數將視參與狀況調整。獎項總數以逾參加抽獎額數之半數為原則。


十、 凡在學學生於畢業當年四月三十日前,累計閱讀書目總數達一百冊以上者,將由校方於公開場合上頒發獎牌,以茲獎勵。

十一、 本要點未盡之處,悉依相關規定辦理。


十二、 本要點經圖書館委員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自109學年度第1學期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