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94 年 11月16日圖書館委員會通過
102年11月28日 102學年度第1次圖書館委員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本校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辦理圖書資訊之徵集事宜,以利發展館藏與建立特色,特訂定館藏徵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
第二條 為充實館藏,本館所徵集之圖書資訊型態可分為圖書、期刊、資料庫、參考工具書及視聽資料。
第三條 本館對於圖書之徵集含一般圖書、會議論文、研究報告、本校研究生之博碩士論文、本校教師升等著作等類型。
第四條 本館對於期刊之徵集含一般期刊、學報、通訊、簡訊、報紙、微縮資料等類型。
第五條 本館對於資料庫之徵集含索引摘要、期刊全文、會議論文、學位論文、專利、標準、百科全書、字辭典、技術報告、報紙、名錄、指南、聯合目錄等類型。
第六條 本館對於參考工具書之徵集含書目、目錄、索引、摘要、字辭典、百科全書、年鑑、年表、大事記、傳記參考資料、地理參考資料、法規、專利、標準、統計資料、名錄、指南、
手冊、便覽等類型。
第七條 本館對於視聽資料之徵集含聲音、影像、多媒體等類型。
第八條 本館為期圖書經費之有效利用,以反應教學研究之需求,並確保服務品質,其圖書經費之分配及管理辦法另訂之。
第九條 為利圖書資訊之徵集與典藏,本館各型態館藏之交換、受贈、介購、複本、淘汰等規定另訂之。
第十條 本館為建立機構典藏,得徵集本校各種出版品及相關資料,其作業規則另訂之。
第十一條 本辦法未盡之處,悉依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本辦法經圖書館委員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