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圖書館 數位化學位論文蒐集辦法
93年 3月 19日第411次行政會議修訂通過
103年 2月 21日 第519次行政會議修訂通過
109年09月15日第590次行政會議修訂第三條第三款,及新增第四條通過
111年10月18日第613次行政會議修訂通過第四條條文
第一條 本校數位化學位論文蒐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係依據本校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參考室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本校數位化學位論文蒐集適用對象為本校博碩士班畢業生。
第三條 實施方式如下:
一、 由本館建置博碩士論文全文系統 ( 以下簡稱本系統 ),博碩士班畢業生於辦理離校前,應自行將論文電子檔轉成 PDF 格式,並連線本系統,線上登入後,輸入論文摘要及相關資訊、決定授權範圍,並將論文全文電子 PDF 檔上傳。
二、 由本館審核確認畢業生輸入之論文摘要及相關資訊之完整性及全文電子檔案格式。
三、 經審核無誤,則發電子郵件告知畢業生。畢業生至本館辦理離校手續時,由本館列印「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博碩士論文全文電子檔案上網授權書」,畢業生應簽署授權書。另外,碩士班畢業生需繳交平裝本或精裝本乙冊,博士班畢業生則需繳交精裝本乙冊。
四、 如經審核有誤,另發電子郵件通知畢業生修正後,再依前項程序辦理。
第四條 論文授權範圍、期間、論文延後公開申請、及審議機制規定如下:
一、 研究所畢業生需同意以非專屬、無償方式授權予本館,不限地域、時間與次數,將學位論文全文(含摘要) 進行重製及公開傳輸。前項授權亦提供讀者非營利使用線上檢索、下載、閱覽、列印或影印。
二、 研究所畢業生可於上傳電子論文時,與指導教授討論後選擇學位論文紙本及電子檔之開放年限,區分為:
(一)紙本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
1.「立即公開」。
2.「一至二年後公開」。
3.「三至五年後公開」。
(二)電子論文(授權書):
1.「立即公開」。
2.「一至二年後公開」。
3.「三至五年後公開」。
4. 「六至十年後公開」。
三、論文延後公開申請及審議機制規定如下:
(一)「立即公開」不需任何簽核。
(二)「延後公開」,需填寫「國家圖書館暨臺灣科技大學博碩士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不論年限,均應檢具涉及機密、專利事項或依法令規定限制公開之證明資料並載明原因,由學生、指導教授、系所(學程)主管認定簽名、及系所(學程)蓋章同意。
(三)延後公開原因為「準備論文投稿或準備專利申請」者,限申請「一至二年後公開」,並需檢具投稿稿件(或專利申請)題目、中文或英文摘要(A4紙一頁以內)及致投稿期刊(或申請專利)投稿(專利申請)意願與創新內容的簡要說明信函(A4紙一頁以內)。
(四)完成系所(學程)的審議機制後,將申請書連同佐證文件繳交至本館憑辦,表單填寫不全或未檢附證明文件者不予受理。
第五條 相關單位配合事項:
一、 各系所指定一人負責相關事宜之聯繫,畢業生逕將電子檔 (PDF 格式) 上傳,紙本則循原程序繳交。
二、 計算機中心提供一線上認證學生 E-mail 帳號之通道,供本館認證之用。
三、 本館整批將論文摘要及全文電子檔傳送至國家圖書館。
四、 本館負責相關軟硬體的維護、使用指導與提供必要協助。
第六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