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攜帶學生證,學生證遺失者,請先申請校友證,
辦法 如下:
請攜畢業證書正本(驗畢歸還),身分證或有照片之證件(如健保卡或駕照)及一吋半身照片一張,至行政大樓四樓秘書室校友服務組(電話:02-2730-3206或3204;傳真:02-2730-1000)辦理。 辦理校友證酌收工本費200元。
畢業校友申請借書服務可憑學生證(無學生證需校友證) 填寫申請表:
1.凡校友可憑學生證或校友證,填具申請單,並到出納組繳交年費600元後,至本館辦理借書證,自核證日起,憑證享有一年借書權利;若一次繳納6000元者,憑證享有終身借書權利。繳費後,概不退還。